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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出台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资金奖励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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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出台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资金奖励实施方案

企业最高可获奖励20万元

近日,贵安新区管委会印发《贵安新区直管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资金奖励实施方案》,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落后产能企业,已停产关闭的,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截至目前,贵安新区已经确定对直管区4个乡镇共计24家落后产能企业进行奖励。

据了解,相关企业获得奖励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是企业整体关停、整条生产线淘汰,其次是淘汰的企业或生产线、主体设备未转移到新区管辖范围以外的其他地区的证明或承诺,第三是已通过贵安新区的淘汰落后产能验收。

按照方案要求,对于满足相关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最低为5万元奖励。

据介绍,《贵安新区直管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资金奖励实施方案》是为全面实施直管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快推进直管区经济实现低碳、绿色、快速发展,淘汰不符合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贵安新区产业转型升级。(记者 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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