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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改革 法治方式保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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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制度执行不走偏,贯彻落实不走样,8月17日,全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宣贯会在贵阳召开。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主持会议,省能源局副局长胡世延通报我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进展情况,省财政厅副厅长王瑰、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德昌、省能源局副局长兰海平分别对《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煤矿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限时办结煤矿建设手续的通知》进行解读,并现场为煤矿企业答疑解惑。省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市(州)煤炭、财政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产煤县(市、区、特区)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各煤矿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煤炭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应伟局长就去产能、煤炭生产、电煤供应、安全维稳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主体企业吃透《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解决好资金使用这个基础问题;遵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煤矿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解决好矛盾化解这个棘手问题;用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限时办结煤矿建设手续的通知》解决好手续办理这个关键问题。强调务必坚定不移去产能,千方百计抓好煤炭生产和电煤供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不留死角。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我省在推动煤炭工业脱胎换骨、转型升级过程中,始终坚持制度先行。5月23日,全省能源工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召开前,孙志刚书记、省长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小组,推动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以及《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推进煤矿智能机械化改造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煤矸石矿井水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即“一意见三方案”。会后,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矛盾纠纷化解以及煤矿审批手续办理等问题,省能源局主动联合省财政厅,对接省法院,会同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建设厅等涉煤手续审批部门于7月先后印发了《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煤矿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限时办结煤矿建设手续的通知》三个政策工具包。“一意见三方案三配套文件”政策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极大地提振了煤炭行业的信心,为煤炭工业脱胎换骨、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一意见三方案三配套文件”的出台,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聘请专家评估、报请合法性审查、报请省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审定等,多次反复修改、多次打磨完善,切实保障了改革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下推进。同时,通过依法依规地推动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有力地保障了改革的方向,实现了制度与改革相衔接,增强了政策文件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贯彻落实5.23会议精神和孙志刚书记、省长指示要求,以及秦如培常务副省长、王晓光副省长近期专题会议的安排意见,省能源局又及时牵头组织召开此次“全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宣贯会”,联合有关部门对三个配套文件进行全面详细解读。通过对新近相关政策措施的及时精准解读,进一步统一了各地、各部门以及各企业的思想,形成了全省合力。目前,在法制的保障下,以煤炭领域为重点的能源领域各项改革攻坚任务正转化为具体部署、具体方案、具体措施、具体试点,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正逐步释放能源产业的活力和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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