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促进对外投融资基金有序发展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对外投融资基金健康发展的意见》
针对近年我国部分对外投融资基金出现的资金来源不落实、经营管理不规范、业务方向不清晰等问题,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对外投融资基金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优化募资方式、提升运行效率、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服务保障等4方面提出12项措施,促进对外投融资基金合理有序开展业务。
《意见》提出,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对外投融资基金的渠道,支持国内各类机构依法合规出资参与,拓展对外投融资基金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对接与合作。推动基金业务创新,但严格限制对外投融资基金开展与国家外交方针、发展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尽相符的业务。
《意见》强调,各类金融机构不得以信贷资金等方式违规出资参与对外投融资基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财政性资金在境外出资设立对外投融资基金。政府出资设立的对外投融资基金,要明确责任,防范化解潜在债务风险。(记者 付朝欢)